可能很多人都听说了:有一个叫彭宇的南京小伙子把一个摔倒的老太太送到医院,被老太太及儿子说成是他把老太太撞倒了,把他给告了。前两天,法院给了结果。小伙子败诉,要赔老太太4万多块钱。
这是我听来的大部分人所相信的情况,我没目击现场情况,实际情况我不知道,不能肯定地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简要的情况介绍可以在这里看到:
http://news.163.com/07/0906/05/3NMDBNR600011229.html 。我最早就是在这儿看的。
当然,这里的信息似乎也不一定准确,比如这里头用双引号引用的很多判决书原文,我并没有在网上搜到的“判决书原文”中找到。
但是,我完整地读了一遍“判决书原文”。发现其中很多关键结论前都是“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根据日常生活经验”、“从常理分析”等等,而后头的结论大都是
如果不是你撞的你顶多帮着看看谁撞的而不该送老太太去医院、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哪怕把人送到医院之后就该马上离开、如果不是你撞的你哪怕把老太太送到医院后也不该借钱给老太太、要是与你无关你就不该跟着去派出所作笔录,等等等等。
不管实际上这事儿是怎么个事儿,看到这样的判决书,这样的推断,这样的“常理”,这样的“日常生活经验”,我的感想只有四个字:操你大爷。
罗永浩、王小山、冯唐等诸位老师正在筹备给彭宇捐款。打算凑齐法院判定彭宇要赔偿的45876.36元,交到彭宇的手上。
根据罗老师贴出的由律师拟定的捐款办法,如果没有捐够这些钱,剩下的部分将由捐款组织者补齐。
罗老师关于此事的博客文章名为: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我对此事事实并未深入探究,并不能完全确定彭宇所说一切就是实情,就是所谓“正直”,但我会积极响应、参与这次捐款。因为——
1. 哪怕只是为了证伪、抗议那傻逼判决书里,由法官们写在法律文件中的种种“常理”和“日常生活经验”,也得有人做点儿什么;
2. 哪怕只是为了让有可能因此放弃正直的人多一些坚持下去的勇气,也得有人做点儿什么;
3. 哪怕只是为了让因为此事而对我们的和谐社会更少了一丝信任的人能够稍微增长一些信心,也得有人做点儿什么;
4. 哪怕只是为了给能在这个时代喊出“再给正直一次机会”的人们送去一点点小小的支援,也得有人做点儿什么。
以下是罗永浩老师博客里两篇相关日志的链接,关于捐款的具体方案,会在其中公布。哪位感兴趣,请随时关注:
再给正直一次机会
律师提供的为彭宇捐款行动方案